2012年12月28日 星期五

單車環島遊記(Day 2):最長的一日

大家好~單車環島遊記系列又回來了。

環島距離現在已過了兩個月,但遊記才過了兩天,真是有如木幕投一個三分球可以回憶30分鐘的拖戲程度啊。進入第二天的行程之前,先講點題外話。我寫了環島遊記之後,發現老爸的粉絲人數正在極速上升中……

親朋好友看到環島的照片,要不就是告訴我:「欸,你爸比你上相耶!」「你爸好帥喔。」「對呀身材也比你好耶。」「體力好好喔~」這種外貌協會式的評語。

要不就是看完Day 1(點這裡)的老爸奮起記之後,跟我說:「哇你爸實在太猛了!」「我……看到霸氣了啊!」「你爸要去挑戰偉大的航道了嗎?」這種讓我嫉妒的稱讚。

……可惡,我爸的身高、帥勁、數學能力都沒有遺傳給我,這我已經夠慘了,請大家多給弱勢族群一些關懷好嗎?

好啦,閒扯到此結束,正文開始。當然是先附圖囉,環島第二天的124.15公里地圖:


檢視較大的地圖


2012年10月16日,環島第二天。天空晴朗無比、氣溫舒適透頂,這天我們順著東北季風,騎了14天行程中最遠的距離,124.15公

2012年12月23日 星期日

如果羅密歐愛上灰姑娘

【警告1】這篇文章完全是在推坑。
【警告2】不喜歡聽女生唱高音&認為動漫歌曲很宅的人,請馬上離開。

今天我要講的是,關於兩首歌的故事。也是一段三角戀愛故事,主角是分別是:羅密歐、茱麗葉,和灰姑娘仙度瑞拉……

如果仙度瑞拉的玻璃鞋遺落在羅密歐的心房,遠遠看著那兩人的茱麗葉,會是怎樣的心情?

兩個版本的羅密歐與仙度瑞拉,是我今天要說的故事。

前幾天,我偶然間聽到一首名為羅密歐與仙度瑞拉(ロミオとシンデレラ)的歌,覺得很好聽,所以上網查了這首歌的資料(一個宅宅就是想把喜歡的東西了解到透徹)。

我赫然發現這首歌還有另一種版本,而且兩個版本之間可以用故事串連起來,就像是創作者的對話一樣,非常有趣。這兩首歌的作曲、編曲有點相似又不太一樣,但都非常好聽,都是點擊次數破百萬的名曲。所以我決定要推廣一下,讓大家一起來聽好聽的歌!

2012年12月16日 星期日

無止境追尋:最頂尖、最動人的拳王爭霸賽

我很喜歡拳擊,甚至很想去練拳擊(但仍然處於嘴砲狀態,懶惰要人命)。

跟大家一樣,我對拳擊的熱愛,最初是來自漫畫

回想十幾年前的高中時代,那個每天重複著念書考試的日子裡,每周三看少年快報最新連載的《第一神拳》,是我唯一的精神食糧(《灌籃高手》我只看單行本,所以跳過連載。你知道,17歲的時候,我們總是有很多個人原則要堅持)

當時《第一神拳》的進行到日本拳王伊達英二,全力挑戰55勝0敗的世界拳王Ricardo Martinez,卻不幸慘敗的故事。

就是這個全身浴血、仍不放棄的故事,引起我對拳擊的好奇。


2012年12月11日 星期二

單車環島遊記(Day 1):出發囉~都還沒講完,就……


大家好!單車環島遊記系列又回來了。

上一篇文章,提到了我跟老爸踏上環島旅程的原因、還有花了兩個多月的時間練習,然後就在今年10月15日,我們正式踏上環島之旅。

現在是圖像閱讀的時代,千言萬語還不如畫張圖給你,底下就是我們這天的行程~

從汐止家出發,沿基隆河腳踏車道一路進入台北市,再從關渡大橋過河,到八里之後,南下台61線。
最後抵達桃園觀音鄉,第一天里程:85.61公里

環島第一天的行程,我跟老爸從汐止出發,沿基隆河濱的腳踏車道進入台北市。

中途經過南港、內湖、大直、士林、圓山、洲美(以上都在河濱公園內),中午抵達關渡吃午餐,稍事休息之後進入台北縣境內。

下午從八里的十三行博物館,接台61線(西濱公路),經過八仙樂園、林口火力發電廠,從蘆竹進入桃園之後,改走台15線(桃園機場旁的國際路),大約4點多抵達觀音鄉,結束總計85.61公里的行程。

85.61公里……嗯,是不是有點短啊?

我知道你會這樣問!


2012年11月26日 星期一

單車環島遊記(Day 0.5):我們看到蛇跟禿鷹的幻影

大家好!單車環島遊記系列又回來了。

上一篇文章(點這裡),提到了我跟老爸踏上環島旅程的原因,而這篇就來回顧,我們為環島所做的練習準備。

第一次練習騎長途(80公里)就遇到午後雷陣雨……在麥帥橋下躲雨的兩人。


話說今年5月我離職之後,出於一片孝心(?)決定跟退休的老爸來場單車環島之旅(詳細情形在上一篇有提到)。不過,畢竟我們兩人分別是58歲的熟年、33歲的中年男子,已經沒辦法像大學生夜衝那樣「說走就走」。

考慮到體力、安全,以及我們從來沒有單車長征的經驗,所以決定先練習個幾次,看看狀況再來規畫環島行程。所以從6月底到9月中,幾乎每個星期我都跟老爸出去練車。


2012年11月16日 星期五

單車環島遊記(Day0):我們啟程的原因

2012年10月,我(33歲)跟老爸(58歲)一起度過了14天、總計1145.03公里的單車環島之旅。(旅途大綱可以看這篇文章:14天的單車環島,我回來了

身為一個從幼稚園到上班工作,都沒離開過台北市大安區的超級天龍人(我並不引以為傲)來說,之所以有這個幸運的出走機會,是因為我把工作給辭了。

這是環島旅程的最後一天,礁溪「一碗小羊肉」旁邊的大腸麵線攤。

今年5月,我決定暫別長達7年的編輯生涯,離開我人生的第一份、也是唯一一份工作。我並不是因為討厭工作而離開,反而還非常喜歡當一個編輯,也很享受編輯工作的樂趣,我離開的原因,單純只是因為工作太累了,想給自己放個長假而已。


2012年11月11日 星期日

膝上襪vs.內搭褲

世界上有兩個東西很相像,但是一種廣受男生歡迎、而女生嫌它麻煩;另一種廣受女生歡迎、但飽受男生怨恨。

前面那個叫「膝上襪」,後面那個叫「內搭褲」。

這篇文章的目的就是,探討這兩種東西的差別,並且試圖解釋:為什麼男生好喜歡膝上襪,而恨死內搭褲了。

總之,還是要先放圖。

青山裕企大神的《絕對領域》攝影集,大家多多購買喔!(請原諒我盜圖)


2012年11月8日 星期四

上班的意義

上一篇文章提到,我開始上班了。

因為之前過了整整半年超爽的廢柴生活,我在上班的第一天非常不適應。大家知道,人處於被迫狀態的時候就會成為思想家,去想一些宇宙間的大道理(比如說大學聯考前大家都會去思考「人類是否需要考試制度」這種高深的問題),因此我在上班第一天,也不例外地成為一個詩人。

所以寫了這篇:上班的意義。

歡迎使用陳綺貞〈旅行的意義〉,當閱讀本篇的背景音樂。點這裡即可

就像這個社會歧視30歲了還沒結婚的女性:即使「敗犬」們的人生很精采也很快活,但她們就是不應該這樣生活。

同樣的,沒有「去公司上班」也就意味你「不事生產,因此沒資格快樂地活著」,即使你正在花時間完成一些很認真的事情,但只要沒有職稱,就是一個廢柴。

《敗犬的遠吠》算是單身女性驕傲的自嘲,如果我這篇文章可以寫出〈無業的嘴砲〉,那就太好了。


2012年11月5日 星期一

14天的單車環島,我回來了

各位讀者(雖然不多但應該還是有吧……),好久不見。

本部落格距離上次更新的時間,相隔了59天。在這裡跟大家報告一下,整個9~10月我都沒有寫新文章的原因有兩個(10/29更新的那篇〈我不是金城武〉,是8月中就寫好的文章)

其之一,有個新工作找上我了。
其之二,我跑去單車環島了。


單車環島的路上,這裡是屏東滿州鄉的
「港仔村」,海岸非常美。
明天早上,我就要去上班了,從廢柴變回一個上班族(不知是幸運還是不幸)。也因此,這個部落格的更新速度,可能不會像之前可以維持每周一、兩篇的進度。

但我還是會持續寫,畢竟《水手服概論》全10集,還有4集還沒寫完呢。

今年10/15~10/28,我和我爸(58歲)一起騎了14天的腳踏車,跨越1145.03公里的路程,環繞台灣一周。


2012年10月29日 星期一

我不是金城武,但是,「聽音樂」就能變成金城武


專欄開頭第一篇,如果能請金城武來幫我站台,就太有面子了。
──用膝蓋想也知道不可能,但我還是要死皮賴臉,跟金城武扯上一點關係。

好久以前,金城武幫易立信手機拍了一支很棒的廣告(2006年的事,現在易立信都不知所終了)。故事是說,金城武在廣播中聽到一首歌,他覺得好喜歡,想到唱片行去買,但是偏偏他不知道歌名,只依稀記得旋律。於是,他走進唱片行,問一位可愛的女店員能不能幫他找。

金城武很想買到唱片,所以自己說個不停,最後乾脆哼出旋律給那個女孩聽……最後,才發現原來那女孩聽不見。

女孩開口了,她邊比手語、吃力地說出:「雖然我聽不到你的聲音,但我能感受到你的音樂。」

廣告的一開頭,金城武說:「我每次聽這首曲子,房間的空氣就回到那年夏天的那間店。」


2012年8月31日 星期五

因為那首歌,我們停下腳步,往後飛奔

「你知道嗎?聽音樂就像搭上時光機,把眼睛閉起來,就可以回到過去。」那女孩這樣跟我說。

她總是戴著耳機,走路心不在焉,跌跌撞撞,小腿上每天都有新的黑青。有時我不太確定她是不是走在我旁邊(還是進入哪一個時空了?),但是她跟我說這句話的時候,那笑容非常迷人。

我們一起走在學校牆外的紅磚道,一排椰子樹延伸到十字路口,轉角有一家唱片行。她每天放學都去那裡報到,在一整排CD架裡按照ABCDㄅㄆㄇㄈ的順序尋寶,告訴我遙遠國家的單曲排行榜裡,哪些歌她覺得最好聽。


她轉學之前,把自己的CD隨身聽留給我。那時候我根本買不起CD隨身聽,但是現在它躺在抽屜深處的角落,已經幾年沒有打開過

只是,每次我聽到當時那些歌,總會想起她閉上眼睛,不知道跑去哪個時空的表情。

我現在知道,為什麼音樂就像時光機了。


======故事結束分隔線======


大家好,90年代釘書機的單元來了。這個單元大部分會是跟音樂有關的故事,因為我的90年代,就是在追女生跟聽CD之中度過的嘛。

我很喜歡聽歌。喜歡到會因為路過的商店放的歌好聽,而站在門口把它聽完。有時候在咖啡店裡聽到好聽的歌,實在壓抑不了想把這首歌占為己有的欲望,只好很冒昧地跑去問店員:「請問現在放的這首歌叫什麼?」

(所以我很喜歡會在櫃檯擺出「現正播放這張CD」的咖啡店)


2012年8月30日 星期四

一個大叔離婚之後


這個星期二真是精采的一天。
因為阿姆斯壯過世了,因為身邊的朋友發生的好多事,所以那天半夜我躺在床上睡不著。
身體告訴我應該寫點什麼才對,所以我打開已經關掉的電腦,寫了這個短篇故事。

幾乎寫到天亮,精神有點衰弱,但身體非常開心。

第一次挑戰寫故事,希望大家看得愉快。

村上春樹說:「寫小說這件事,很類似製作自己的房間。把房間設置好了,邀請人來,坐在舒服的椅子上,端出可口的飲料,讓對方非常喜歡這個地方。

這篇大概算是我布置的一個房間吧,希望大家看得愉快。

ps.小說是一種單純地使用文字,來跟讀者溝通的東西,所以這篇不放任何圖片。
(雖然身為一個阿宅總是喜歡放正妹圖,但是我忍住了)

〈一個大叔離婚之後〉